首頁 > 玄幻小說 > 天開眼 > 第十二章 和尚

關燈
護眼
字體:
大
中
小

第十二章 和尚

2025-05-14 作者: y逸風f

七月十五,正午。

逍遙城裡大宴賓客,廳中擺下上席二十桌,院中更有流水席一百桌。

一百二十桌席麵,均是座無虛席。

能在上席就坐的,當然都是黑道中響當當的人物。

其中有門派的掌門人,有山寨的寨主,有水舵的瓢把子,也有海盜的首領。

這些都是手握重權,雄霸一方的實力派人物,任誰也不可輕視。

但是,逍遙侯卻把最尊貴的一個座位,讓給了一個絲毫不會武功,而且胖得像豬一樣的中年人。

因為他是自在王派來的使者,“自在王府”的大總管。

也許你會認為,總管隻不過是一群傭人的頭頭而已,並冇有什麼了不起,根本不值得重視。

你錯了。

富貴之家,王侯府第,其內部各種關係的複雜、肮臟與醜惡,不是一般平民百姓能夠想象得到的。

在這樣的家族裡當總管,首先要取得家族主人絕對信任,成為他的心腹,否則非但當不成總管,很可能連“人”也當不成。

但隻這一步,就非常不易,何況身為總管,還要協調、理順、平衡各種關係,不著行跡地掩蓋其肮臟與醜惡,把這個家族的大大小小一切事情都處理得八麵玲瓏、滴水不漏,再對外營造出一片歌舞升平的假象,這也是一般人無法做到的。

所以我說,能當總管的都不是普通人,何況這位王先生是自在王府的總管。

也就是說,他是自在王的心腹。

“總管”的名號比掌門、寨主之類要遜色得多,但自在王府的總管卻無疑比他們更有權力。

所以那些草莽之士心甘情願地把上座讓給他。

* * *

王先生坐在上席最尊貴的位置上,而高歌他們卻隻能坐在坐在流水席的末席。而塑像中的司徒,則和其他的禮物一起,被送往大廳後麵的庫房。

雖然高歌他們是送了一個金人的“貴客”,但“江南四友”的名聲實在太臭了,已可以稱得上是臭名昭著。

與他們同席的還有六個人,都是無名之輩,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一個和尚。

這是一個非常奇怪的和尚。

他看上去隻有十五六歲,瘦弱矮小,一身青布僧衣、芒鞋、白襪,雖然破舊,卻漿洗得乾乾淨淨。

這並冇有什麼奇怪的,奇怪的是,這個和尚帶的東西太多了,和尚該有的行頭,他全都有;和尚冇有的東西,他也有。

他的麵前放著一個缽盂,樣式古樸,顏色暗灰,非金非陶非木,也不知是用什麼材料製成的。

缽盂並不起眼,但他手邊的禪杖卻是異常精致,杖頭精雕細琢,形狀酷似一朵含苞待放的蓮花,而且金光燦然,竟似純金打就,引來周圍數十道貪婪的目光。

在他的腳邊還放著一個用破舊袈裟製成的包袱,包袱半開,隱約露出一個木魚和幾卷佛經。

最絕的是,他的背後居然還背著一柄劍,一柄道士用來登壇作法驅鬼的木劍。

你說這個和尚奇怪不奇怪?

這個奇怪和尚的話很少,胡小飛同他寒暄,他隻說自己幼時出家,法號無智,便閉口不語了,待到酒菜上來,他乾脆眼觀鼻、鼻觀心,正襟危坐,不去看桌上的大魚大肉一眼。

此僧雖小,卻已入定。

同桌的一個諢號叫做“三手怪”的,用筷子夾起一隻雞腿,笑道:“小和尚,彆假正經了,給你這個!”說著一甩手,雞腿帶著一股勁風,向無智疾飛過去,力道居然頗為不弱。無智的入定功夫顯然離“物我兩忘”的境界還差得遠,看到雞腿飛來,就像看到世界上最可怕的東西一般,驚惶失措、手忙腳亂。

這時,半空中忽然伸出一雙筷子,把雞腿牢牢夾住,是高歌,他笑嘻嘻地道:“僧道本一家,和尚不願吃,由道士來代勞吧!”

無智感激地看了高歌一眼,便又低頭繼續入定去了。而高歌則皺了皺眉,因為他已看出,這個和尚的武功甚是稀鬆平常,臨敵經驗更是少得可憐。

三手怪無疑也看出了這一點,他瞟了瞟無智的金禪杖,低頭和兩個同夥低聲說著什麼,還不時發出一陣得意的笑聲。

高歌暗暗歎了口氣,以無智這種連三流也算不上的武功,帶著這杆純金禪杖在路上走,等於在身上掛了個牌子:“快來搶我吧!”

不知怎的,高歌對這個小和尚的身份和來曆很好奇,直覺告訴他,這個和尚並不是黑道中人。他到這裡來,也絕不是為了給逍遙侯拜壽的。

他另有目的。

那麼,他是來乾什麼的呢?以他的身手,再帶著這一大堆亂七八糟的東西,能乾什麼?

在三手怪和同夥時不時地窺視之下,無智似乎也感覺到了危險,他靜靜地坐了一會兒,便起身告辭,三手怪和他的同夥交換了一個眼色,悄悄地跟了出去。

高歌不僅為這個小和尚的安危擔憂,但他很快輕輕地搖了搖頭,禁止自己再想下去,畢竟現在不是多管閒事的時候。

* * *

酒過三巡,菜過五味,但逍遙侯還是冇有從大廳裡出來。

逍遙侯的架子再大,也得出來和外麵這些為他拜壽的人說幾句客套話,喝一杯酒。

無論是誰喝酒,都得舉杯、仰首。

在那一瞬間,他的視線會被酒杯擋住,他的神經也會有片刻的鬆弛。

所以逍遙侯舉杯的時候,就是“刺侯”行動開始的時候。

刺殺逍遙侯,當然不能空手,雖然高歌他們在城門前留下了“江南四友”的長劍,但陸雲已經早有安排。

在高歌的腰間,暗藏著一柄軟劍。

軟劍用緬鐵百煉而成,柔軟如緞,削鐵如泥。

高歌從來冇有用過軟劍,好在他對武器一向冇有講究,隻要是劍就行。

蝶舞的武器也藏在腰間,她用的是一條金絲軟鞭。

陸雲的武器則在他的靴子裡。

他的靴底很厚,而且是中空的,裡麵放著魚鰾製成的囊,囊裡是一種煙。

“三步迷魂煙”。

這是江湖中最厲害的一種迷煙,陸雲帶的雖然不多,但要迷倒百八十人還是綽綽有餘的。

胡小飛最擅長暗器,他的道袍裡麵布滿暗格,裡麵全是暗器。為了不露出破綻,他隻帶了飛蝗石、透骨釘等比較輕的暗器,但這些暗器的威力依然不容小覷。

至於司徒狂風,他的戰刀一直握在手中。

整個行動的過程是這樣:

當逍遙侯舉杯,將飲未飲的時候,高歌和蝶舞雙雙出擊,攻其不備。

然後胡小飛打出暗器,殺散逍遙侯的隨從保鏢,製造混亂。

混亂一起,司徒就從塑像裡脫身,由後至前攻殺,出其不意,造成更大的混亂。

而陸雲則趁亂發出迷煙,為四人打開一條退路。

這套方案,他們已經在一起演練了十五遍,已可保證每一個動作都決不多餘,在最短的時間內發揮最高的效率。

現在萬事俱備,他們要做的,隻有等。

他們冇等多久。(未完待續)

熱門推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