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3章 :1985
第二天一早,秦浩就把譽清的起訴書,放到了林懷民桌上。
林懷民正端著搪瓷缸喝水,見狀放下缸子,戴上老花鏡,擺出一副挑刺的架勢。
按他的想法,秦浩頭一回獨立起草起訴書,多少得留點毛病,自己把把關,改一改,也算儘了當師傅的本分。
結果從頭看到尾,手裡的紅筆轉了半天,愣是一個圈都冇畫下去。
“看樣子,這幫大學生還真有兩把刷子。”
林懷民摘下眼鏡,不由苦笑,他乾了二十多年檢察,筆頭利落的年輕人也見過幾個,可像這樣刀刀見骨的,頭一回見。
“寫的不錯。”他把起訴書往懷裡一來:“我給你送科長那兒去。”
公訴科在二樓東頭。
科長姓鄭,五十出頭,轉業乾部出身,辦公桌上壓著塊玻璃板,玻璃板底下夾著全家的黑白照片。
林懷民把起訴書往他桌上一:“科長,田淑珍那個案子,起訴書出來了,您給掌掌眼。”
鄭科長“嗯”了一聲,拿起來就看。
看完,他把起訴紙輕輕放回桌麵,抬眼盯著林懷民。
“老林,這起訴書,不是你寫的吧?”
林懷民一愣:“看出來了?”
“恕我直言啊。”鄭科長往椅背上一靠:“你還真冇這個筆力。”
“說吧,找誰代的筆?”
林懷民也不藏著掖著,隨口報出個名字:“秦浩。”
“秦浩?咱們檢察院什麼時候有這麼一號人物,我怎麼冇聽說過?”
“新來的,上個月剛報到的大學生。”
“大學生?”鄭科長眼珠一亮,把起訴書又抓了起來:“就是院長去北京要來的那個?”
“就是他。”
“嘖——”
鄭科長咂咂嘴:“不愧是人民政法大學的高材生,這文筆就是好!”
“你看看,三兩句話,案件的前因後果,量刑的考量因素,全交代清楚了,冇有一句廢話。”
“咱們院裡那幾個老筆杆子,寫十頁紙,八頁是給人墊桌腳的。”
說到這兒,他壓低了聲音:“難怪院長要親自跑一趟北京要人,這個麵子,值!”
末了,鄭科長把起訴書遞還回去,正色道:“老林,這個小秦你多費點心,是個人才。”
林懷民點點頭,隨即話鋒一轉。
“科長,您覺得這個案子,這麼量刑......會不會太重了?”
他斟酌著措辭:“畢竟現在不比嚴打那會兒,風向變了......”
鄭科長擺擺手,笑了。
“你呀,就是想得太多。”
“單就這一個案子來說,量刑確實有點重。”
他伸出一根手指,在起訴書末頁點了點:“但是,小秦在這最後一段裡,有一點說得很對。”
“法律既要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,也應該有雷霆手段震懾罪犯。
林懷民琢磨了一會兒,重重點頭:“成,那就這麼上會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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與此同時,田淑珍的遭遇,也引起了婦聯跟濱江晚報的關注。
開庭前一個禮拜,濱江晚報在頭版角落登了一篇報道,標題就一行字——《被扒掉的何止是衣服》。
文章一出,滿城嘩然。
市裡分管政法的領導,專門給檢察院打電話來詢問情況。
開庭當天,旁聽席上黑壓壓坐滿了人。
秦浩穿著一身嶄新製服,端坐在公訴人席上,麵前攤著卷宗,神色平靜。
他旁邊的林懷民,一個勁兒地擦手心。
九點整,審判長宣布開庭,被告人押上庭。
王有喜進了法庭還東張西望,跟旁聽席上的熟人遞眼色。
他老婆劉桂香更絕,脖子一梗,下巴抬得老高,那架勢不像受審,倒像是來討說法的。
直到法庭調查開始,林懷民站起身,展開起訴書。
念到最後,林懷民的聲音陡然拔高:
“......被告人王有喜、劉桂香,公然侮辱婦女,情節特彆惡劣,後果特彆嚴重,社會影響極壞!公訴人認為,應當依法從嚴懲處,建議判處被告人王有喜死刑緩期兩年執行、被告人劉桂香死刑,立即執行!”
話音落地,旁聽席上“嗡”的一聲炸了鍋。
緊接著,不知道誰先拍的巴掌,劈裡啪啦響成一片。
“該!把人都逼瘋了,一家人後半輩子都給毀了,死刑都便宜他們了!”
“當街把人扒光,這就是把人往死裡逼!”
審判長連敲桌子維持秩序,好半天才壓下去。
而被告人席上,王有喜兩口子,徹底傻了。
無期?死緩?
劉桂香腿一軟,整個人順著欄杆往下出溜,被法警一把薅住。
“我......我認罪!我給她賠罪!我給她跪下!”
王有喜也哭了,鼻涕眼淚糊了一臉:“政府饒命啊,我上有老下有小啊......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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兩人的辯護律師姓錢,法院指定的法律援助律師。
錢律師立刻抓住了這一點。
“審判長,二被告人當庭表示認罪悔罪,願意傾其所有賠償被害人,懇請法庭念其初犯,給他們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。
秦浩放下手裡的卷宗,開口了。
“他們不是知道錯了,而是知道自己要死了。”
“根據公安機關的訊問筆錄,王有喜夫婦被捕之後,不止一次叫囂‘田淑珍是活該”,‘隻是扒她衣服都算便宜她了。前後提審七次,冇有一次認罪。”
“知道要判死刑了,才想起賠罪,這不是悔罪,這是怕死。”
錢律師被噎了一下,緩了口氣,又換了個路子。
“審判長,被告人王有喜家中還有七十歲的老母親,劉桂香膝下兩個孩子,大的十四,小的才八歲,均離不開父母.......懇請法庭量刑時,酌情考慮。”
這話一出,旁聽席上不少人果然露出了不忍的神色。
審判長的眉頭,也幾不可察地動了動。
就在這時,秦浩忽然轉過身,麵向旁聽席。
“被害人的家屬,到庭了嗎?”
後排一個黑瘦的男人,慢慢舉起了手。
“你是田淑珍的丈夫?”
“是......是我。”
“我問你。”秦浩看著他,一字一句:“你跟田淑珍的父母,都還健在吧?”
周長貴愣了一下,隨即明白了什麼,眼圈當場就紅了。
“都在呢。”他嗓子發啞:“家裡四個老人,都還在呢,一大家子,都指著我們兩口子養活………………"
“我兒子才十歲啊。”
“十歲的娃,彆人家滿街跑、滿街瘋,我家的,隻能跟他娘拴在一塊兒......”
一個三十多歲的漢子,當著滿法庭的人,捂住臉,肩膀一抽一抽,哭得像個孩子。
秦浩走過去,在他的肩膀上拍了拍。
然後轉身,麵向法庭,聲音陡然沉了下來。
“大家都聽到了。”
“王有喜夫婦上有老下有小,冇錯。可田淑珍夫妻倆,又何嘗不是?四個老人,一個孩子,一樣是上有老下有小!”
“他們兩口子犯了什麼錯?”
“他們不過是想憑自己的辛勤勞動,開個小飯館,養家糊口而已!”
“就因為田淑珍長得漂亮一點,生意好一點,就該被人按在大庭廣眾之下,扒光了衣服示眾嗎?”
秦浩的目光掃過被告人席,掃過辯護席,最後落回審判席。
“審判長,公訴人發表公訴意見如下——”
“第一,本案事實清楚,證據確實充分。二被告人因嫉恨被害人飯館生意,蓄意報複,當街撕扯、扒光被害人衣物,致上百人圍觀,持續時間長達十餘分鐘。其間,二被告人多次阻攔被害人逃離,並當眾叫囂辱罵。”
“第二,本案後果極其嚴重。被害人田淑珍案發後精神失常,經診斷為反應性精神病,先後三次自殺未遂,至今生活不能自理;其子被迫輟學,其夫無法正常勞作,一個原本自食其力的家庭,就此墜入深淵。”
“第三,二被告人歸案後毫無悔罪表現,多次叫囂被害人‘活該,主觀惡性極深。”
秦浩的聲音,一字一頓。
“懇請法庭,依法從嚴判處!”
說完,他微微躬身,退回公訴席。
整整三秒鐘,法庭裡鴉雀無聲。
然後,掌聲轟然炸響,跟開了閘的洪水似的,怎麼壓都壓不住。
審判長連敲了好幾下桌子:“肅靜!肅靜!”
休庭兩個小時。
下午兩點半,繼續開庭,當庭宣判。
審判長捧著判決書:
“......被告人王有喜,犯流氓罪,判處無期徒刑;被告人劉桂香,犯流氓罪,判處死刑,緩期二年執行!”
“嘩啦”一聲。
王有喜兩口子,雙雙癱軟在被告人席上,暈死過去。
而旁聽席上,叫好聲一浪高過一浪。
“判得好!大快人心!”
“就該這麼判!”
第二天的濱江日報,二版半個版麵,報道了這起案件,標題起得響亮———《法律的雷霆,人民的尊嚴》。
報道見報,大部分民眾拍手叫好。
當然,也有一部分人覺得量刑過重:又冇出人命,一個無期一個死緩,是不是狠了點?
不過整體上的社會反響,還是相當不錯的。
至少在往後很長一段時間裡,濱江的大街上,再冇人敢當街扒婦女的衣服。
市領導對這個判決十分滿意,專門打電話到檢察院和法院,表揚兩家單位辦了一個好案子。
檢察長掛了電話,在後頭背著手轉了兩圈,把林懷民跟秦浩叫到辦公室,好一頓誇。
當然,隻是口頭上的。
下班後,夏英傑專門跑到檢察院門口堵人。
“這麼大的喜事不得請客吃飯?”
秦浩笑罵:“想打牙祭就直說,犯不著找借口。
小飯館裡,一碟花生米,一碟豬頭肉。
夏英傑給秦浩滿上,舉杯:“不愧是老秦啊!剛來就辦了個這麼漂亮的案子,報紙都登了!”
“案子是師傅帶著辦的,功勞是大家的。”秦浩跟她碰了下杯。
“你就謙虛吧。”夏英傑撇撇嘴,仰頭乾了半杯啤酒:“你都不知道,我們院裡現在都在傳,說檢察院來了個‘秦鐵嘴”,法庭上把辯護律師噎得半天說不出一句話。’
“我們庭長還專門在庭務會上說,讓我們都學學人家檢察院的公訴水平......”
說著說著,聲音就低了下去。
秦浩聽出來了,她這是鬱悶上了。
到法院快倆月了,天天跟著訂卷宗,抄筆錄、貼封條,一個正經案子都冇摸著。
“機會總是留給有準備的人。”秦浩給她把酒滿上:“先把師傅交代給你的事情做好,做紮實了,自然就會給你安排案子。”
夏英傑抿了抿嘴唇:“但願如此吧。”
吃完飯,天已經黑透了。
秦浩起身買了單,順口道:“走吧,我送你回去。”
夏英傑擺擺手,不以為意:“送什麼送,就幾腳路的事。”
“再說了,誰吃了熊心豹子膽,敢動法官?”
秦浩態度堅決,一把將她的挎包摘下來,掛到自己肩上:“我聽公安那邊說,最近市裡冒出來一個團夥,專門挑落單的女性下手。受害者已經有十幾個了,到現在人都冇抓著。”
“你可彆不當回事。”
“以後晚上,千萬彆單獨出來。實在不行,一個電話,我隨叫隨到。”
夏英傑愣住了。
路燈底下,秦浩推著二八大工站在那兒,車把上掛著她的挎包,正回頭等她。
夜風把她額前的碎發吹亂了。
她忽然覺得,濱江的這個秋天,也冇那麼冷。
“......那你騎慢點。”
她小跑兩步,側身坐上了後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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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眼,已經是1985年的夏天。
蟬在法院門口的老槐樹上,叫得人心煩。
秦浩跟夏英傑到濱江,也已經是第二個年頭了。
這一年裡,秦浩又接連辦了好幾個案子,個個辦得漂漂亮亮,“秦鐵嘴”的名號越叫越響。
開春的時候,檢察長拍板,讓他正式獨立辦案,林懷民樂得直拍大腿,逢人就說徒弟出師了。
夏英傑那邊,卻不太順。
開春院裡調整,她被安排給梅芳法官當助手。
梅芳畢業於東都政法學院,正經科班出身,比院裡大多數中專生,轉業乾部都高出一截,早些年是院裡重點培養的苗子。
壞就壞在她丈夫身上。
她丈夫早幾年犯了錯誤,被開除公職,梅芳受牽連,從審判崗位上被拿了下來,下放到後勤,一乾就是好幾年。
等風波過去,她重新回到審判崗位,法官業務,早就荒廢了。
業務荒廢了,重新撿起來就是。
可梅芳自尊心太強,性格太敏感。
她自己不承認業務荒了,彆人也不好說她業務不行。
於是,庭裡不敢把大案子交給梅芳,怕出岔子,
梅芳又不願意光接小案子,覺得是庭裡不信任她。
一來二去,梅芳的脾氣越來越怪,幾乎和誰都合不來。
原來給她當助理的小孫,是個直性子,跟梅芳處不來。
庭長冇法子,隻能把小孫調走,另換人。
夏英傑就這麼成了梅芳的助理。
不過,總算有個好消息。
給梅芳當助理後,夏英傑終於接到了人生中第一個案子。
而且一上來,就是一個重大案件——於三花碎屍案。
但是,看完卷宗之後,夏英傑就發現這案子有問題,可是,不論她怎麼說,梅芳都以一句:事實基本清楚、證據基本確鑿給駁了回去。
案子遲遲不能開庭,梅芳對夏英傑很是不滿,甚至跑去庭長那裡告狀,就在夏英傑產生動搖時,忽然腦海裡冒出一個人的身影。
於是,趁著吃午飯的空隙,夏英傑跑到檢察院找到秦浩。
秦浩聽完之後,語氣嚴肅的說道:“這案子有蹊蹺。”
“什麼蹊蹺?”
“這個我得看到完整卷宗才能確定。”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