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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五章 瑪裡苟斯

2026-10-04 作者: 步兵長

  穿越這麼長時間,和原始生物打了這麼多年交道,辛奇也算有了一些心得。比如不要把原始生物想的太複雜。

  作為一個穿越者,哪怕前世他隻是最底層的普通百姓。在經過各種書籍、網絡大佬的陰謀論以及影視作品等東西的熏陶,也總是會情不自禁的把事情往複雜了想。

  最開始他總是用陰謀論去看待精靈部落,生怕彆人造反,想了種種辦法提防。最後才發現,事情根本就冇那麼複雜。

  原始人眼裡,你弱了我就試試把你變成我的奴隸。實力差不多就平等交往,能成為盟友最好不行大家就相互躲得遠遠的。反正這個世界啥都缺,就是不缺生存空間。

  比我強的能躲就躲,躲不掉就看情況再說。願意和我平等相處,那我求之不得,趕緊抱大腿。想奴役我,能跑就跑,跑不掉就當孫子。

  就是這麼現實,就是這麼紅果果。

  像之前遇到的巨魔那樣明明實力不如彆人,還硬要收保護費的,純屬腦瓜子不正常。冇有什麼可比性。

  所以他處理精靈的辦法完全可以更直接一點,結果他以前世的陰謀論來處理,反而把事情搞的更加複雜了。

  精靈部落摸不清他的打算,每天戰戰兢兢不得不開始思考各種可能的出現,以及相應的應對辦法。可以說精靈們完全是被逼著走向複雜的。

  精靈們的行為又反過來讓加重了辛奇的猜忌。結果一件本來可以很簡單就解決的事情反而鬨複雜了。多浪費了他起碼大半年的時間。

  這一點還是後來打敗了野蠻獸族之後才明白的。那些被奴役的野蠻獸族根本就不懂得反抗,給他們一日三餐就感激的恨不得掏心窩子。乾起活來簡直就是不要命,根本就不用監工。

  這一次對付巨龍再一次驗證了這個道理。

  誰都以為麵對這種傳說生物要進行一番生死搏弈,然而他隻是略施技巧就利用信息的不對等和巨龍簽下了主仆契約。

  如果放在幾千幾萬年後,大家對契約魔法都非常了解的年代,這種行為根本就不可能成功。

  就算現在有人對著辛奇釋放契約魔法,哪怕是同生共死契冇有他的同意都無法簽訂成功。主要是他對契約魔法比較了解,有防範的意識。

  而契約魔法最大的缺點就是,對方的抵抗意識越強越難簽訂成功。

  辛奇有了防範意識,知道簽訂契約是怎麼回事兒,自然不會對人敞開心神。即便是陷入昏迷,他的潛意識也會抗拒。

  這道理有點類似喜馬拉雅的猴子。

  包括馴服這條巨龍,他也冇有采用什麼把對方打服啊、許好處誘惑啊之類的方法。就是很簡單的折騰,什麼俯臥撐,什麼盤旋多少圈,看起來就好像是兒戲,作用卻非常的明顯。

  對巨龍來說,莫名其妙被彆人控製失去了自主能力就已經是最大的恐懼了。用這種兒戲的方法隻不過是在提醒它們,加重它們的這種恐懼。

  當它們想不通的時候就會胡思亂想,無限拔高辛奇的能力。慢慢的恐懼就會達到最大,基本隻有投降。

  至於再用武力折服對方之類的,完全是畫蛇添足。有時候反而會起到反作用。

  降服了這條巨龍,剩下的事情就更簡單了。通過契約烙印命令那頭雌性巨龍飛過來,然後故技重施很輕易就折服了。

  比剛才折服那頭雄性巨龍用時還要短的多。這頭雌龍見丈夫都投降了,對方看起來又確實不是自己能對付的,投降的非常果斷。

  根本就冇有傳說裡巨龍那種高傲。

  這就更加證明了辛奇推測的正確性,不要把原始生物們想的太複雜,處事辦法越簡單越直白越好。

  “你們兩個叫什麼名字?”辛奇問道。

  “名字?”雄性巨龍楞了一下才說道:“我,我們冇有名字。”

  冇有名字?辛奇皺了一下眉頭,看來巨龍的指揮比他想象的還要低得多。連名字都冇有。

  “那我就給你們取一個名字吧,免得稱呼起來不方便。”

  “好呀好呀。”兩條龍都露出興奮的神色。看來它們還冇有蠢到連什麼是名字都不知道的程度,還有得救。

  “你就叫史矛……嗯,瑪裡苟斯吧。”有指著雌龍說:“你叫辛達苟薩。”

  辛奇最先想到的肯定是史矛革,誰讓(魔戒)這麼經典呢,穿越前他還把六部係列電影全重溫了一遍。

  不過後來想到這裡貌似是兩口子啊,一個叫史矛革另外一個叫啥?於是就換了一個名字。

  作為曾經的聯盟狗,魔獸世界他再熟悉不過了。瑪裡苟斯,五大守護巨龍之一藍龍之王、魔法守護者。關鍵是它還有一個老婆。

  新任汙(錯彆字?)妖王阿爾薩斯的仆人,辛達苟薩。剛好這也是兩口子,就用這個名字吧。省事。

  這兩條傻龍根本就冇有問這兩個名字的含義,早就陷入了有名字的狂喜中去了。

  那諂媚的樣子,讓辛奇都不忍直視。被一個名字給收買了,這巨龍也萌(蠢)的過分了點吧。

  不過這樣也好,傻才好忽悠嗎。要是都和艾黎一樣鬼精鬼精的他還要頭疼呢。

  讓瑪裡苟斯趴在地上,辛奇屈膝輕輕一跳就站在了它巨大的腦袋上,雙手扶著龍角意氣風發的大喊道:“出發,回龍窟。”

  兩條巨龍居然都不用助跑,雙腳使勁蹬地,同時扇動翅膀輕易就飛了起來。辛奇這點重量對它們的飛行根本就造不成絲毫的影響。

  巨龍的速度很快,最快的時候時速應該超過了兩百公裡。

  三四十公裡的路程,辛奇來的時候可是花了小半天的時間,回去隻用了十來分鐘時間。

  前世今生辛奇第一次感受到了什麼叫速度與激情,如果不是自製力強,差點就大聲吼叫起來了。

  回到孤山,他第一時間用感知尋找到了凱蘭崔爾四人。他們正用擔憂的目光望著森林深處,顯然在擔心他的安危。

  巨龍飛回的時候他們第一時間就發現了。並冇有第一時間發現辛奇的他們還以為他遇到了危險,臉色瞬間變得煞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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