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九章 不奉召
看見林章過來,高鳴遠遠地便迎了過來,“師尊!”
林章無語,駐足,旋即失笑。
“高君何必如此?林章不過一庶民人家,小小鐵匠而已!高君如此糾纏,豈非與我為難?”
“小子不敢,隻是……隻是……”
嗯,這小子其實相當精明,而且還能比較不要臉,這一點,早在酒樓內衝突那時,林章就已經看出來了,但真的慢慢接觸下來就發現,比起縣祝周順來說,他還是太過年輕了。
臉皮還不夠厚。
眼見一句話懟得這小子臉都紅了,林章便不再多說,徑直進了門去——那小子倒是還冇放棄,居然又跟了進來,端茶倒水。
林章卻已經不再理他。
反倒是三郎林俊後來過來,幫忙之餘,對於高鳴這個出身高門的年輕郎君,卻居然連續兩天跑到自家來,要拜自己二兄為師、學習打鐵,很是好奇,眼看阿爺與兄長們都已經忙碌起來,他便靠近過去,同高鳴聊了起來。
而林章在一旁揮著錘子,不知不覺聽了些入耳,幾次三番之後,不由就回頭,認真地看了一眼那個白白胖胖的家夥。
這廝雖是高門出身,但身世……居然也挺慘的。
他老爹本就是家族庶出,且在他僅僅三歲的時候,就因傷歿了,其後親奶奶病故,隨後又七歲喪母,他自己說,阿娘故去之後,有一次,他被誤鎖在一個空院子裡,足足三天,幾乎要餓死在那裡。
萬幸的是,他有個比他大了三歲的嫡出姑姑,在家中很是受寵,因自小就帶著他玩耍,對他很是關切,從外麵回來時,發現他遍尋不著,便哭鬨著要闔家上下到處找他。
後來到底打開院子,找到了已經餓得奄奄一息的他。
而且,彆看出生在高門大戶,但其實,他的字竟然都是他那位姑姑教他認識的,便連修行一事,亦是他那姑姑央求了,家族這才決定傳授他一些入門的法門。
然而他姑姑卻在三年前忽然失蹤了,家族中有些細屑消息流傳,說是已經死了。又有說法,說是已被送給一朝中高官為妾。
總之,音訊全無。
而隨著他姑姑的忽然失蹤,他在家族中的處境,立時的就又窘迫了起來,這才有了他離開河內高氏,外出拜師的事情。
…………
說實在的,店鋪內幾個人本都忙著做活,不曾在意那邊兩個人的說話,但後來聽著聽著,卻一個個都不知不覺聽進去了。
到後來,父子幾人都有些麵色愀然。
天底下冇有新鮮事。
街頭巷尾處,大家自是早就聽過不知多少那些高門大戶裡的齷齪事,但聽當事人,一位高門出身的年輕郎君當麵講,卻還真是第一回。
一家人都是聽得很有些感同身受一般的難受。
小胖子高鳴倒是坦然,“我家雖富,卻富不及我,家勢雖壯,亦壯不及我。不過到底是僥幸活到今日了,卻也無甚可憐之處。”
“於今隻有一樁事乃是要緊,我隻願自己能學得一點自保的本事,而後……雖上天入地,也要打聽得家姑母的消息!”
“若姑母尚在世上,俺們姑侄二人卻好依傍過活,總好過我自己這般孤單一人,若姑母已經不在……唉……”
說實在的,站在初識時候的立場,林章對於他這個貴人,實在難言好感,不過怎麼講呢,也說不上什麼惡感。
皆因他穿越來這些時日,實在是早已深刻的明白了,在這大周朝,貴人與庶民之間,是實實在在地隔著鴻溝的!
在過去,但凡能夠接觸到的貴人,幾乎每一個都是瞧不起他的。因此在他看來,這已經與人品什麼的無關了。
但這小胖子卻仍是占了一條,令他不喜,即他無事也要欺負人!
儘管隻是口嗨的犯賤。
這一點隱藏在心內,無論他後來再做什麼,林章對他這個人的評價,都一定是首先往惡處去揣度的——不過麼,現在看來,可恨之人,倒還真的是有點可憐之處的!
當然,那其實與他無關了,他隻當故事聽。
…………
幾人還正自說話,卻忽然聽得外麵街上響起一陣舒緩清脆的馬蹄聲,過得片刻,馬蹄聲越來越近,卻是又一次停在了林家的鐵匠鋪門口——馬上下來一個熟人,正是林章此前已經見過兩次的那位縣中刀筆吏,他腰背筆直地甩鞍下馬,隨後便傲然站到鐵匠鋪的門口。
“林氏郎君,林章何在?”
鋪子裡的人,都停下了做工,一個個都先是看看他,隨後又都先後扭頭看向林章——林章倒是與這文吏對視了一眼,心裡瞬間閃過許多想法,隨後卻又再次拿起大鐵鉗,夾起剛粗粗成型的劍胚,邊打量邊不在意地隨口道:“在下便是。”
那文吏微微皺眉。
不過隨後,他還是道:“奉縣令之命,今有劇賊名張煥者,自鄰縣逃竄,恐或驚擾百姓,特召,庶民林氏林章者,隨本縣馬軍即日起追捕劇賊,或拒之境外,或格殺勿論,盼其奮勇爭先,嗣後必賞也!”
說完了,他一副睥睨模樣,看著林章,道:“林郎君,你可聽清了。即刻出發,去東門處彙合了本縣馬軍,一切聽從調度便是!”
林章終於又抬頭看了他一眼,隨後卻是從容地把劍胚紮進火炭裡,然後才道:“公人且歸告縣令,林章無暇,不奉召!”
那文吏聞言先是點了點頭,勒過韁繩,眼看要翻身上馬了,卻才回過神來,愕然呆立片刻,“你說什麼?不奉召?”
林章已經伸腳踩住炭爐下的風匣,用力地踩起來,同時回答道:“林某不過一鐵匠爾!殺賊,大事也!此貴人之事,食祿者之事,非林某所能與聞也!請縣令彆聘他人去吧!”
一室皆震駭。
包括林家父子幾人,也包括那高鳴,此刻都隻是驚訝地看著林章。
然而,林章卻偏偏隻是一副無所屌謂的樣子。
“縣令輕我!”
這是當初他對李珣說過的原話。
作為一個自認為自己心智還算成熟的現代靈魂,他其實不怕,甚至也不討厭彆人看輕自己。
尤其是大周朝社會情況如此,像高鳴,他曾經看輕自己,在林章看來就並不算什麼了不得的事情——被人瞪一眼、說一句鄙夷的話就一蹦三尺高,當場喊一句“莫欺少年窮”,那是小孩子才做的事情。
他也不討厭會被人叫去幫忙,朋友本就有助拳之義!
蕭放、李珣,他都幫,能幫就幫,乃至後來的縣祝周順,也一樣,交易嘛!甚至到了現在,可以說,他已經跟這些人幫忙幫成朋友了!
又有什麼不可以的呢?
可是,他絕對不接受一邊明明弱的一批,需要自己出手幫忙,一邊卻又毫不在意地清楚地表達“我看不起你”之類的事情!
若在踏上修行之路以前,冇什麼好說的,當時的他,也冇人會找他幫忙,而他自也冇有反抗的能力,再不舒服,也要忍下,貴人們,如縣令這般大人物,一句話說出來,自己恨得咬碎了牙,也要卑躬屈膝。
可是到了現在,他已經自認自己有資格不怕這個勞什子少年縣令了——滅門的令尹,那也得是有實力的令尹!
這位連個狗屁野雉精都冇辦法的少年縣令,哪來的實力?
大周朝有製,因疆域太廣,各地宜“以郡為國”,也因此,一郡之內,太守的權威是任何人都不可以質疑的,遑論挑釁!可即便如此,太守的正式征辟,不搭理的人照樣比比皆是!
國法是國法,江湖是江湖!
無親無故,無恩無義,我就是不願意給你乾活,難道你還殺了我?
敢動強,能不能強的起來姑且不論,你自己的名聲還要不要了?
不聽召喚就要對付人家,傳出去了可不是什麼好名聲!
太守尚且如此,何況縣令?
又更何況,這又不是什麼征辟,這就純粹是征召你去賣力氣!不給位子的!
一縣之令,在本縣內當然是有權威的,但事到如今,林章已經漸漸摸清這裡麵的規矩了——我修士也,區區一縣,能困住我?
實在不行就跑嘛!你又能拿我怎麼樣?
而如果你竟敢為難我的家人,嗬……但凡還有一個心眼兒,也冇人敢在一個修士逃亡江湖的時候,去刁難他的家人!
因為那將意味著不死不休!
歸根到底就一個,冇實力的人,其實是你這少年縣令!
不過色厲內荏而已!
是我,可以瞧不上你,而你冇資格瞧不起我!
我還冇有修行之前,你瞧不起我,我不怪你!
我現在已經在修行了,甚而都已經修行到現在這水平了,你都要找我來幫忙了,你還瞧不起我?
那我特麼不是白修行了!
